“帮信罪”呈现低龄化态势 海南警方提醒:年轻人警惕沦为“卡农”成帮凶


来源: 海南日报

动动手指、刷刷单,就能轻松挣外快;两个手机一条线,天天都有钱变现正

■ 见习记者 宋灵云

动动手指、刷刷单,就能轻松“挣外快”;两个手机一条线,天天都有钱变现……正值暑假,不少学生会选择找一份兼职补贴家用,而一些让人心动的“财富密码”,很可能带来牢狱之灾。

近日,海南日报记者调查发现,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正将目标瞄准涉世不深、社会经验缺乏的年轻群体,以兼职、收购等作掩护,引诱其出租、出借、出售“两卡”(银行卡、手机卡),更有部分年轻人在利益诱惑下,拉拢同学、朋友参与其中,一步步走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相关资料图)

为赚快钱落入圈套 年轻群体屡中招

近日,坐在派出所的讯问室里,“00”后黄某后悔莫及。

不久前,黄某在海口某酒吧遇到一名陌生女子向其提出购买他名下的银行卡,并承诺予其报酬。

后经办案民警查实,黄某名下的银行卡为不法分子用于收款转账、“跑分”赚取佣金,涉案资金流水巨大,黄某也因此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这并非个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022年7月发布的数据,“帮信罪”已成我国刑事犯罪中第三大罪名,并成为涉电信诈骗第一大罪名,且涉案人员呈现低龄化趋势,有不少学生参与。

海口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分析,帮信犯罪“低龄化”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两卡”租卖很快就有收益,对学生、无业人员吸引力很大,他们往往很难抵挡赚“快钱”的利诱;二是年轻人空闲时间较多,对报酬的要求不高,稍有甜头便会“上钩”;三是对自身帮助行为产生的危害认识不足,觉得自己没有直接参与到电信诈骗中,警察不会找上门。

而记者调查发现,电诈团伙通过大量网络渠道进行引流,以兼职、招聘、购物、交友、学习等形式为借口,将一些手头拮据的年轻人引入涉案。“只是闲着没事想做份兼职,没想到会涉嫌犯罪。”不少在校学生被传唤到案后对办案民警如此表示。

此外,犯罪分子还会通过熟人交际进行线下拉人头。

“这种老乡带老乡、朋友拉朋友的方式很有蛊惑性,传播较快、涉案者多,是海口在校生及青少年涉案的主要渠道。”海口市公安局一位反诈民警表示,“朋友”口口相传的高薪兼职对年轻人很具诱惑力,在法不责众的心理影响下,不少涉案人员明知涉嫌犯罪却心存侥幸。

贪小利引罪上身“帮信”就是“帮凶”

当前,非法买卖“两卡”尤其是银行卡,为上游犯罪提供转移支付、套现、取现的工具,已成“帮信罪”最常见的形式。

犯罪分子为何想方设法获取“两卡”?省公安厅反诈中心相关负责人梳理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任何一宗电信网络诈骗,都离不开信息流和资金流,而信息流和资金流最重要的载体就是手机卡和银行卡。犯罪分子成功骗到钱后,为躲避公安机关止付、冻结措施,会快速把赃款分流、“肢解”、“洗白”。在此过程中,需要大量借助他人的银行卡,由此出现了“卡农—卡商—卡头”的组织模式。

所谓“卡农”,就是出卖个人信息办理银行卡、手机卡的人,他们处于犯罪链条最底端,与上游间隔多个层级,没有直接参与犯罪,却动辄被卷入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诈骗案。

一位办案民警表示,电信网络犯罪团伙往往把受害人比喻成待割的“韭菜”,那“卡农”就是亲手为骗子递上镰刀的人。同时,“卡农”也是电诈分子的“弃子”,其身份可通过银行卡被警方快速锁定,也是整个电信诈骗链条中最容易到案的人员,是诈骗分子的“炮灰”。

除了租售“两卡”,架设简易的无线通信设备GOIP(虚拟拨号设备)也是常见的形式之一。

6月28日,临高县警方接到举报,有人在某小区内实施诈骗。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7名未成年人正为利用GOIP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提供帮助。

“所谓GOIP,诈骗分子可以用它将境外电话伪装成本地电话,大大降低了群众的戒备,提高了接通率。”办案民警说。

多方共同发力 不让年轻人当犯罪“工具”

根据刑法规定,“帮信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办案民警介绍,由于有了犯罪记录,这些触犯刑法的年轻人无疑会在将来的社会生活中面临沉重的隐性成本,自己的工作生活、个人征信以及直系亲属未来的就业、升学都将会受到严重影响。

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对未成年人以教育、挽救、惩戒、警示为主。但需高度关注的是,参与帮信活动带来的不良影响非常大。

据悉,上游的诈骗分子多盘踞在境外,如果没有境内账户参与,被骗资金很难流出。一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利用法律对未成年人从轻、减轻处罚的特殊政策,大肆胁迫、教唆、利诱未成年人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当前,公安机关正从“打早打小”“全链条打击”的角度,从源头整治电诈黑灰产业链,重点打击专门从事收购、贩卖“两卡”的“卡头”“卡商”,从重处罚引诱、拉拢在校学生买卖“两卡”的犯罪分子。

此外,随着银行业“未成年人办卡需要监护人陪同”等要求的出台,未成年人群体中涉及出卖银行卡、手机卡等现象已有所缓解。

记者采访发现,大力度的反诈宣传已经让群众防骗意识大幅提升,但关于“帮信罪”的宣传仍需加强,以此让学生和家长认识到买卖、出租、出借“两卡”均涉嫌犯罪,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从而减少此类现象的发生。

省公安厅反诈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将通过发挥民警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作用,发动各地深入校园开展常态化反诈防诈宣传,通过举办防骗知识讲座,对“帮信罪”和校园常见诈骗类型进行宣讲。同时联合教育部门组织学校,提醒家长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密切关注子女银行卡、电话号码、微信账号的异常变动情况,形成社会、学校、家庭立体化防范体系。

(海南日报海口8月10日讯)

警方提醒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违反者将没收违法所得,处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两万元的,处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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